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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四十分钟写出的文章能拿到三等奖让我很意外,看来成年人的生活也不怎么样,评委一定对主办方有很大的怨气。
颁奖典礼上我带着耳钉站在一堆乖乖男乖乖女中间感觉很违和,直到顶着一头粉发的沈斯年出现在我左侧。
有时候有个性和有毛病之间的距离很短,沈斯年在我这儿是有个性。
“妹妹,帮忙拍个照。”沈斯年很自然熟,下了台就把和他头发一样粉的i7p塞给我。
拿个破奖还要拍照,我还以为沈斯年会和台上那些书呆子不一样。
i7p的手感还不错,虽然我摸到的只是手机壳,但金钱的手感一定不会差。
在iphone没有滑铁卢式贬值,乔布斯还在人世的年代,能买上一部最新的iphone是一件很值得吹嘘的事情。
“不是,你把这玩意儿拍出来干嘛?”沈斯年对我的照片很不满意,脑袋一歪头顶的粉毛也跟着一翘一翘,让我很想伸手按下去,“你拍我啊,这么大一张脸你看不见吗?”
他对照片里“武汉市第十七届新希望杯作文大赛”的金字招牌很不满意,恨不得用眼睛挖出个洞。
我很少,应该说是头一次见到对自己外貌如此自信且勇于表达的人。沈斯年这样说也不算过分。
他长得很精致,比女孩子还要白的皮肤加上发色的衬托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是景德镇最好的手艺人做出的陶瓷,高挺的鼻梁和上翘弧度翘到好处的桃花眼组合在一块儿像希腊神话里诱惑水手的海妖。
他长得很温柔,气质又很锋利,和陈皙是完完全全的两种长相。
“你在颁奖现场要我拍你的写真?”因为他的脸,我脾气不错。
“不行吗?”沈斯年挑挑眉,猛地朝我凑近,“这儿光线好,你看,显得你也很好看。”
他这话说得很没水平,我一直很好看,和光线没有一点关系。
“你找别人拍吧,我还有事。”
沈斯年和我一样不讲道理,骑上旁边的一辆摩托一转弯把我的路挡得死死的,“什么事儿?谈恋爱去?”
如果他对谈恋爱很感兴趣就不应该染发,正正常常的十七岁小姑娘不会喜欢粉头发的男生,我是个很独特的例外。
愿意搭六站地铁来参加颁奖典礼已经是慢性自杀的一部分,我不想在他身上继续浪费我一无是处的生命。
“你骑人家摩托还挺熟练?”我冷冷嘲讽,试图从他脸上捕捉到羞愧和不安。
“这就是我的摩托。”沈斯年按了按口袋里的车钥匙,身下的摩托发出一声悲鸣。“要不要哥哥载你?”
高二学生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比拥有i7p更值得吹嘘。
摩托很少悲鸣,悲鸣应该是因为它难过美女没有骑它。
我一向是个见不得别人难过的好人,所以我坐在了沈斯年的后座上。
抱着沈斯年腰的时候我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我很想知道陈皙看到这一幕会怎么想。
不过我并没有想抱沈斯年的意思,他开得很快,路上风又很大,我又是个对生命健康认真负责的人。
他一路带我到了江边,就是陈皙说要我不要和叶安衿计较的那条江边。六月末的江滩比月初的热闹很多,沿江的酒吧开放的很早,会一直开到凌晨四五点。
武汉的都市传说里讲江滩的酒吧是最野的,从八十年代开始就是扛把子的聚集地,买药的,抽果的,扯皮打架的,应有尽有。
我讨厌酒味,所以沈斯年请我吃了烧烤。
“你为什么一开口就叫我妹妹?”
盘子里的牛板筋还剩四串,我短暂思考过后拿了三串放进我碗里,沈斯年没吭声,默默在订单上又写了个十串牛板筋,他的字歪歪斜斜,说不上很丑,可能有点叛逆。
“因为我留过级。”沈斯年轻描淡写,“我用水果刀扎了个傻x的大腿,血流一地。”
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用来接近女生的固定套路,但我听着觉得很冒犯,也很假。
“水果刀扎大腿不会流很多血。”我把十串牛板筋全部放进碗里,“因为我就被扎过,一点儿事都没有。”
初次见面,沈斯年没有给我留下个怜香惜玉的好印象,据他后来解释是他没想过会有人舍得对这么好看的女生动手。
他只是眼睁睁看着我把所有牛板筋放进碗里,沉默了十秒,“妹妹真有福气,能吃是福。”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叫你妹妹?”沈斯年很懂察言观色,也可能是很懂我的淡漠性格,“我六高沈斯年,你呢?”
车也坐了,腰也抱了,牛板筋也吃了,我觉得拒绝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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